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王要利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王要利的下落和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要利下落或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实有效的,申请执行人给予2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本院暂不接受财产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线索举报。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柞水县人民法院。
悬赏举报电话:18192555056(早9点至晚6点可拨打电话举报被执行人王要利下落或财产线索。其他时间可通过短信发送举报信息。)